凡参加宝鸡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居民来院就诊时,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合疗证、当年缴费发票可享受:
1、根管治疗术、光固化窝洞充填、牙齿拔除、活动义齿修复、重度牙周病治疗、儿童窝沟封闭六个口腔门诊单病种治疗费用报销。在合疗规定费用限额内,单次费用报销50%,每人每年累计报销500元。
2、年满65周岁、牙齿缺失14颗及以上的患者,做义齿修复,可享受600元费用报销。